产品别名 |
活动护栏 |
面向地区 |
全国 |
活动护栏是护栏的一种,它是在设置在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为了方便一些车辆和应急使用。活动护栏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为方便特种车辆(如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急救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通行和一侧道路施工封闭时临时开启放行的活动设施。活动护栏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离性能和防护性能,在临时开放时应能快速、灵活地移动。
活动护栏的长度能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分隔对向交通的目的,因此要求活动护栏的设置长度能有效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活动护栏是公路交通工程管理设施的一部分,它与公路主体和其他交通工程设施互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发挥交通工程设施的功能。
因此,为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视线诱导功能的连续、顺畅,要求活动护栏的高度应该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保持协调。要求活动护栏上设置轮廓标或反光片是为了使夜间活动护栏具有很好的视认性。
当中央分隔带开口所处的路段有防眩要求时,宜在活动护栏上设置防眩设施。防眩设施的型式选择、设置间距、设置高度、遮光角等技术条件应符合本规范防眩设施相关条文的规定。
碰撞后实验车辆应保持正常行驶姿态,不发生横转、掉头现象;在碰撞过程中,脱离组件、碰撞碎片(护栏的碎片)或其他护栏上的碰撞物不能侵入驾驶室内及阻挡驾驶员的视线;横向变形量参照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方式,规定不超过1.5米;开启方便性:3位开启人员30分钟内开启。
位于有防眩要求路段的活动护栏上宜设置防眩设施。型式选择:活动护栏可分为插拔式活动护栏和充填式活动护栏两种构造型式。选择活动护栏型式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所在位置的公路条件综合确定。